商會會務由委員會負責管理,委員會人數以最少三位及最多不多於七位成員組成,並於會員週年大會上決議。委員會成員乃於會員週年大會中選出,任期為三年,並須於期滿後退任並有權重選連任。
香港巴林商會之香港創辦人如下: